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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看不明白的几个问题(二)

重整计划中,关于无偿让渡股票的规定如下: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为庞大集团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付出必要的成本,以支持庞大集团重整。为此,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的210,624.17万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受让条件包括:(1)重整投资人承诺...

重整计划中,关于无偿让渡股票的规定如下: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为庞大集团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付出必要的成本,以支持庞大集团重整。为此,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

重整计划中,关于无偿让渡股票的规定如下: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为庞大集团的经营亏损承担主要责任,付出必要的成本,以支持庞大集团重整。为此,庞大集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自然人无偿让渡其所持的210,624.17万股股票,由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有条件受让,受让条件包括:

(1)重整投资人承诺,按照其所提出的经营方案,对庞大集团业务结构进行调整,提升庞大集团的管理水平及运营价值,确保庞大集团恢复持续盈利能力;

(2)重整投资人承诺,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3)为保障庞大集团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各方对庞大集团未来发展的信心,重整投资人承诺,自受让让渡股票之日起三年内不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

根据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庞大集团出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在重整完成后,庞大集团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并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庞大集团股票将成为真正有价值的资产,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点不用谈论了,肯定没有实现。

这里的关键在第2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35亿补偿问题。根据庞大集团的公告,重整人应补足的金额为34.59亿元。目前重整方申请了延期三个月,而庞大的董事会同意了。但是没有看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如果重整方不能补足35亿,是否可以认定为受让条件没有满足?是否可以要求重整方退还受让的21亿股股票?

目前庞大集团的董事会是由大股东推荐并投票产生的,即是由大股东控制的。如果重整方一再要求延期,董事会一直同意,这是否会是一个无限循环?

小股东的利益由谁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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